企業管理系證照畢業門檻實施暨未通過門檻補救辦法 - 元培企業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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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管理系證照畢業門檻實施暨未通過門檻補救辦法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企業管理系證照畢業門檻實施暨未通過門檻補救辦法

中華民國109922日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使企業管理系(以下簡稱本系)學生畢業證照門檻實施有所依據,特依本校「提升學生就業能力實施辦法」規定,訂定本校「企業管理系證照畢業門檻實施暨未通過門檻補救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本系日間部學生需於就讀本校期間取得一張CPR證照、一張語文證照及一張系訂專業證照,方能通過畢業門檻。進修部學生需於就讀本校期間取得一張與系訂專業證照或語文相關證照,方能通過畢業門檻。

第三條 第二條所列之語文證照認定,依照本校「學生外語文能力畢業門檻實施辦法」辦理。

第四條 本系日間部學生須取得系訂專業證照,以積分計算,合計六點積分以上始達畢業門檻。所認列之證照名稱、發照單位、適用等級與對應積分依各學年度入學生另外製表,惟相同證照其積分不得重複計算。

第五條 通過第四條所列之系訂專業證照及語文證照者,請至校務系統登錄。逾期登錄者,請持證照正本及影本各一份至本系辦公室申請審查,經審查通過後,始可認定該生通過證照畢業門檻。

第六條 本系學生如考取政府機關與企業管理相關之專業證照,且不在第四條所認列之證照時,得向本系辦公室提出申請,經系務會議通過後,補認列之。

第七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院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歷史沿革

中華民國1001228日院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152日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11226日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235日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2717日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21029日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399日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31028日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31223日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695日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984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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